贵州师范大学第七届“自强之星”评选结果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第七届“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学院宣传、个人申报、初评环节后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即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资助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学院推荐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集体评选等环节,最终确定罗玉等10名同学为第七届“自强之星”标兵,徐慧等18名同学为第七届“自强之星”(见附件)。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27日--7月3日16:00。在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可与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83227048,逾期将不再受理。
特此公示
附件:第七届“自强之星”标兵、“自强之星”获奖名单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6月27日
一审校:谢珍珍
二审校:胡 晔
三审校:黄再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