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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的通知
2019-08-28 10:10  

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为保障我校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顺利开展,我中心将收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以下简称“受理证明”),并在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录入,现特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今年在校生不再参加诚信网络答题,请各学院收齐本学院受理证明后,在空白处填写学生的学费及住宿费金额,并加盖学院公章。

二、提交时间

以学院为单位(包括2019级新生)务必于9月6日前提交;

三、提交地点

花溪校区:行政楼西楼一楼112办公室;

宝山校区:办公大楼一楼办公室。

白云校区:请求是学院自行录入

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信息系统将在10月初关闭,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及时通知已办理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提交贷款授理证明,以便中心及时进行录入。

特此通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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