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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
2021-05-12 15:38  

 

各学院(教学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资助育人,增强当代大学生的诚信意识和责任担当,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大力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24号)、教育厅《省学生资助办关于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主题活动的通知》精神,在做好国家助学贷款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我校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安排部署,深入开展活动

各学院继续在广大学生中开展诚信教育,预防诈骗教育,远离不良贷、套路贷警示教育等,普及征信知识、金融知识,提高征信意识、金融意识、风险意识、法律意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荣辱观、价值观。要高度重视开展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将此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加强领导,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积极开展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形成有广度、有深度、有社会影响力的宣传声势,构建以诚信为荣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创新宣传形式,不断丰富活动内容

(一)创新工作形式

学院要创新工作形式,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APP等载体,通过国家助学贷款网络答题(具体事宜另行通知)、线上征信金融知识问答等形式,以“诚实守信”为主题,以“立德树人”为主线,广泛宣传国家助学贷款及其他资助政策,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深入开展“四进”诚信教育活动。

一是进学院。各学院在新生入学教育中,将诚信列为专题学习内容,开展诚信教育专题讲座,对诚信教育进行重点学习,切实增强诚信教育的持续性、内在性和实效性

二是进班级加大班级诚信宣传力度,通过校园班级电子屏、橱窗板报、主题班会、微信推送等方式,向师生员工及家长大力宣传诚信教育以及违约个人所要承担的失信后果。

三是进课堂。学院可采用专题教育形式,“诚信教育”走进课堂,并向学生系统讲述诚信与金融常识,提升学生诚信教育思想认识。

四是进宿舍院可结合实际,在学生宿舍中开展“诚信教育”,进一步扩展学生诚信教育范围,广泛传播诚信教育与金融的相关知识。

(二)丰富活动内容

各学院要结合校园文化建设、班级建设、社会实践等活动,通过举办图片展、知识竞赛、征文、演讲等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方式,组织开展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诚信教育主题活动。

(三)确保活动效果

各学院要将诚信教育、预防诈骗教育、远离不良贷、套路贷警示教育融入学生日常管理,让征信意识和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入心入脑。渗透“诚信”理念,普及征信、金融等相关知识,宣传诚实守信事迹,倡导契约精神,促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及时履行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有效将诚信教育转化为大学生的自觉素养与行为,让诚信教育由学校延伸到家庭,拓展到社会。

三、时间安排

20215-6月(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持续开展)

四、学校活动有关安排

(一)诚信教育主题活动评选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以学院为单位,评选出此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

1.奖项设置

诚信教育主题活动设优秀组织奖,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

一等奖2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4名,奖金3000元;

三等奖6名,奖金2000元。

优秀奖,若干,奖金1000元。

2.评审办法

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邀请有关专家担任评委,按照相关细则开展,活动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自强之星”评选

开展贵州师范大学第三届“自强之星”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党史中的学生资助”征集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征集“党史中的学生资助”相关资料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开展“党史中的学生资助”相关资料的征集活动。

1.征集内容:1921年以来,党史、教育史、地方志、校史等历史文献中关于学生资助工作的内容,要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向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相关要求:

(1)所提供资料若为已刊发或网络发表的,请注明曾于何时何处刊发,作者信息等。

(2)所提供资料如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法律责任,请务必注明。如无注明,所涉及的法律责任由提供资料者自负。

(3)本次征集活动不接受含有法律禁止内容或含有商业宣传内容的资料。

(4)资料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不同历史时期的文字、实物、照片、视频、新闻报道等资料,请注明资料简介、发生时间等。

(四)贷款毕业生诚信教育活动

 开展贵州师范大学2021届贷款毕业生诚信教育主题活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相关材料报送

(一)报送材料清单

诚信教育主题活动材料

1.本单位活动策划方案(纸质版一份,加盖公章;电子版一份);

2.活动过程材料(文字、图片、视频均可);

3.活动总结材料(纸质版一份,加盖公章;电子版一份)。

(二)报送要求:

1.报送时间:6月16日,下午16:00前。

2.纸质版报送地点:

花溪校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助学贷款管理科行政楼西楼一楼113办公室;

宝山校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行政楼一楼

3.电子报送方式:请通过电子政务平台站内信发送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胡晔”用户

 

联系人:胡晔,联系电话83227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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