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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大学宽泛助学基金实施细则(试行)
2020-09-03 10:47  

 

2018年武汉宽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我校达成合作协议,为回馈我校师生,奖励我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鼓励学生在学业结束后到我省基层地区投身建设工作,促进和带动当地经济发展,根据武汉宽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奖励对象

我校在校并按时注册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奖励名额和金额

每学年奖励学生50名每个名额奖励人民币2000元。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二)为人正直,作风严谨,热爱劳动,勤俭节约,身心健康。

(三)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均在前40%,无补考或重修科目(考过视为无补考和重修)

(四)乐于助人,勇于奉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学研究及其他有益活动。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与公益活动,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五)立志回到我省基层工作积极投身当地建设。

、组织实施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奖学金的审核、发放和日常管理工作,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

、评选办法及程序

贵州师范大学宽泛助学基金分为申请、初评、复审、学校网站公示等程序。

(一)申请。学院向本院学生宣传宽泛助学金的评审办法。申请人从学院领取并填写《贵州师范大学“宽泛助学基金”申请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上一学成绩单)提交给所在学院。

(二)初评。学院根据下拨名额,严格按照奖学金申请条件进行初评。初评结果经班级、院级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推荐人选,并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相关推荐人选材料。

(三)审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院报送的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审核。

(四)复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在校园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学生材料交武汉宽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复审

、发放、管理与监督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做好宽泛助学金的档案管理工作,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评审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对宽泛助学金实行专款专用,及时发放,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同时定期向武汉宽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汇报受资助学生情况。

本实施办法自20208月开始施行,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二〇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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